你们已经任命了隐私官了吗?
欧盟委员会提出的新数据保护条例提案代表了自 1995 年隐私指令生效以来数据保护法的一次重大突破。除指令之外的条例可直接适用于成员国,无需国家实施。委员会宣布其打算在 2012 年底之前完成立法程序,此后拟议条例将再花两年时间才能生效。
拟议法规的一项关键创新是“问责制”。委员会承认,现行隐私指令未能成功为个人提供真正的保护。为了改善这种情况,委员会正在引入一项问责条款,要求公司制定政策并实施适当措施,以确保遵守数据保护规定,并在要求时向成员国的数据保护机构展示这些措施。拟议法规明确要求公司实施全面的隐私合规计划。但全
面的隐私计划究竟是什么样的呢?
隐私咨询委员会(第 29 工作组)向委员会提供了指导,并就问责制概念发表了意见。第 29 工作 埃及电话号码库 组表示,具有约束力的公司规则制度可用作公司数据保护合规计划的通用模板。
但是,什么是“具有约束力的公司规则”(BCR)?普通人对“破产”的看法通常反映了如今已遥远的历史立场,即破产企业应通过逐块公开拍卖企业资产的方式解散,并将收益平等分配给债权人。对许多人来说,破产的最佳例证仍然是一个悲伤的灵魂被贬为肩上扛着木桶,并宣称愿意为食物而工作。
尽管这种方法如今在某些地区仍然存在
但近年来,全球范围内已出现了一种向拯救和重新整合陷入困境的企业的政策转变。从加拿大到中国,从德国到喀麦隆,各国法律现在最常将两种可能的反应并列起来以管理陷入困境的企业的破产:传统的清算方法和通常更受欢迎的重组、债务重组和重生。几十年前,美国是唯一一个积极寻求避免清算浪费和损失的著名司法管辖区,为大大小小的企业提供了(臭名昭著的)“第 11 章”重组程序。如今,美国第 11 章模式已推动了拯救型破产程序在世界大部分地区的发展。
重组一家正在经营的企业远比实施简单的清算和简易破产程序要复杂得多。即使各行各业都已经 甘肃手机号码一览表 就破产管理的拯救模式达成了共识,他们也选择了千差万别的结构和技术来实现这种拯救。有些法律要求,一旦债务人公司因某种可识别的措施而“破产”,就应立即启动正式程序,而另一些法律则将这一决定权留给债权人或债务人管理层。有些法律允许甚至鼓励债权人对债务人公司启动正式破产程序,而另一些法律几乎 质疑中国根据《卫生和植物检疫措施协定》第 5.6 条的 ALOP 将决定权保留给债务人管理层,积极阻止债权人启动程序。有些法律将复杂破产案件的责任分配给综合法院系统,而另一些法律将此类案件留给 你们的隐私合 专门的商业法院甚至破产专用法庭。有些法律将债务人公司的持续管理权授予指定官员(对此类管理人的资格、选拔和监管制度差异很大),而越来越多的法律允许采用“债务人占有”模式继续自我管理。无论管理权如何分配,重组工作都必须以某种方式获得资金,尽管在允许或促进公共或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