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如果日本决定在世贸组织挑战中国的进口禁令,那么决议的走向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确定中国对日本水产品中放射性核素可能带来的致癌风险的“适当保护水平 (ALOP)”,有时也称为“可接受的风险水平”。根据《卫生和植物检疫措施协定》第 5.6 条,日本可能会认为中国的进口禁令对贸易的限制超过了实现其 ALOP 所需的程度。如前所述,在考虑《卫生和植物检疫措施协定》第 2.2 条 质疑中国根据 和第 2.3 条时,中国的 ALOP 也很重要。
从历史上看WTO 的判例一直认为
制定 ALOP 仍然是各个成员的“特权”(例如,AB 报告,印度 – 农产品,第 5.205 段),特别是在涉及保护人类生命或健康时。例如,在韩国 – 放射性核素案中,上诉机构批评专家组淡化韩国 ALOP 的“定性”方面,而注重其“定量” 突尼斯电话号码库 方面(即 1 mSv/年的剂量限值)(AB 报告,韩国 – 放射性核素,第 5.38 段)。然而,根据作者之前与 Hamada 的讨论,上诉机构似乎误解了专家 质疑中国根据 组的理解:专家组认为定性 ALOP 已包含在定量 ALOP 中。上诉机构的这一误判暗示在定义其 ALOP 时可能过度依赖成员的自由裁量权。
考虑到这一点,虽然中国可能会声称其已就日本水产品中放射性核素的致癌风险设定了严格的 ALOP,但对这一 ALOP 提出异议可能会对日本构成挑战。相反,日本可能会辩称,中国的进口禁令对贸易的限制超过了实现中国严格的 ALOP 所需的程度,而替代措施可以达到同样的保护水平。鉴于日本一直呼吁中国尽快解除进口禁令,日本可能会提出“不再采取进一步措施”来替代其水产品中的放射性核素。在这种情况下,日本需要证明,无需对这些产品中的放射性核素采取进一步措施,就可以满足中国严格的 ALOP。
放射性核素存在于我们的日常环境中
因此我们本质上接受一定程度的相关致癌风险。因此,如果ALPS处理水中氚和其他放射性核素的致癌风险明显低于这一水平,则可以合理地认为它是“安全的”——日本政府主张这一观点。但是,如上所述,建立ALOP被视为 您的 2024 年房地产商业计划清单 成员的特权,与此相关的主张受到WTO司法机构的高度尊重。因此,如果成员将其放射性核素的ALOP设定为“不接受哪怕是最小风险的水平”,WTO司法机构很可能会支持这一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即使ALPS处理水的致癌风险低于日常生活中通常接受的风险水平,仍然可以 新加坡电话列表 得出结论,需要采取某些措施来满足中国严格的ALOP。